本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服務包括以下範疇 :
(i) 與本港多間註冊銀行及財務公司有廣泛業務往來
(ii) 代表不同銀行追討及進行回收物業等法律程序
(iii) 代表銀行追討信用咭欠款、登記押記及知會備忘等
(iv) 各類貸款合約及物業抵押合約
(i) 成立香港及各地(英屬處女群島、開曼群島等海外公司)之有限公司及公司秘書服務
(ii) 公司股份交易及買賣(包括上市公司等)
(iii) 商業合約(包括上市公司等)
(iv) 上市公司批股及發債等
(v) 上市公司收購
(vi) 上市公司公告及各有關程序
(vii) 提供上市及證監條例各種法律意見
(viii) 公司清盤
(i) 商業、住宅、工業樓宇、各類土地之交易及轉讓
(ii) 本律師行承辦本港各主要銀行及財務機構物業及融資個案,所處理承辦金融機構其中包括中國銀行、恒生銀行、恒生財務、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大新銀行、工銀亞洲、中信嘉華銀行、永亨銀行、永隆銀行、南洋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創興銀行、花旗銀行、富邦銀行、大眾銀行(香港)、上海商業銀行、王道銀行、英利財務、香港金融資本集團有限公司等。
(ii) 各類物業之按揭及抵押
(iii) 處理地產發展商之各類發展法律程序包括草擬大廈公契
(iv) 協助地產發展商出售新樓宇單位
(i) 處理香港各級法院及審裁處之法律程序包括行政上訴委員會、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土地審裁處、包括土地強拍及信託人等、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之案件
(ii) 訴訟案件包括各類民事訴訟包括土地紛爭、公司股東紛爭、家產及遺產紛爭、商業紛爭、誹謗、銀行財務及物業單位回收程序、婚姻訴訟、租務紛爭、公司清盤、個人破產及各類刑事案件
(iii) 處理各耹訊機構包括港交所對上市公司董事行為聆訊,向上市公司及各類證券持牌人提供聯交所及/或證監諮詢、提問、調查、會面及對所提問之回覆等服務
(v) 協助凍結及/或解封涉及洗黑錢之客戶銀行戶口
(iv) 協助發展商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强制收購等法律程序包括擔當強拍之信託人
包括代填及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可在本行辦事處或客人要求的位於香港的地點擔當婚禮見證人。
(i) 訂立各類遺囑
(ii) 訂立各類信託契約
(iii) 申請遺產執行令及遺產執行等法律程序
(i) 提供國際公證人法律服務
(ii) 與中國境內各省和不同司法權的各國律師事務所聯繫及進行境內外的法律業務
(iii) 上述業務包括香港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或個人在內地所設之公司法律意見、香港公司或外地公司在國內之各類項目之收購合併等(包括礦產、電廠、國內地產發展等)